
Photo ONE'25 專家面對面
Portfolio Review
- Photo ONE'25 專家一覽 -












- 客座專家 -




- 活動介紹 -
於2025年5月08日至12日,在華山1914文創產業園區 東2A館、中4A館盛大舉辦的Photo ONE系列活動,特別邀請評論家、學者、策展人、攝影家、研究者以及出版者,組成Photo ONE專家面對面計劃(Portfolio Review)的專家團隊。歡迎有志於從事專業攝影創作的創作者,帶著實體作品,參與這場難得的交流盛會。
由於名額有限,為促進創作環境的提升、維持交流質量,本計畫將採報名遴選制。會後也將由專家組成評選小組,從與會創作者中,即時決選出「最佳作品獎(Photo ONE Best Portfolio Review Award)」1名,並於05/11 (日)活動結束後現場頒獎。
專家面對面活動資訊
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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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5/10 (六) - 2025/05/11 (日) ,請參加者預先保留周末兩個整天。
地點 | 華山1914文創產業園區 東2A館、中4A館
費用 | 依會面專家數不同,Photo ONE'25提供兩種報名項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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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5位專家會面,報名費為新台幣9,000元/人;2025/03/21前報名者,可享早鳥優惠價新台幣6,800元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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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8位專家會面,報名費為新台幣14,800元/人;2025/03/21前報名者,可享早鳥優惠價新台幣11,000元/人。
***報名截止日: 2025/03/30 (日)
***以上費用不含對談交流之翻譯費用
- 入選名單 -
高◯訓 李◯凌 水◯◯大 陳◯ 彭◯航
李◯妍 高◯擎 陳◯ 湛◯甫 余◯
李◯憲 葛◯華 林◯朗 黃◯森 林◯農
劉◯璿 劉◯鈺 亀◯仁 黃◯智 張◯耀
卓◯信 賴◯昕 謝◯澄 宛◯凡 竹◯出
⾺◯辰 黃◯修 鄧◯駿 謝◯穎 狄◯
古◯立 Tsu◯ MASANO 黃◯川 蘇◯文、周◯伃 謝◯
蔡◯邦 潘◯豪 劉◯君 川◯◯彦 許◯益
林◯圀 吳◯波 蕭◯臻 陳◯健 李◯辰
郭◯宏 鄧◯ 楊◯馨 劉◯玲 許◯薇
陳◯霖 莊◯翰 丁◯詩 吉◯ 廖◯瑄
王◯平
- 注意事項 -
重要事項,報名前請務必詳閱 :
1.
報名時,除了個人資訊,也請上傳同一系列的創作說明以及圖檔 (圖檔可以是個別作品、展覽規畫或攝影集精選 / 至多12張圖檔,每張請壓縮在2MB以下)供大會初審之用。入選及備取名單將於4月中旬前公佈。此系列之完整作品也將成為本屆最佳作品獎 (Best Portfolio Review Award)、評審團特別獎 (Special Jury Award) 的評選標的。(惟過去曾獲獎作者的相同系列或延伸作品,將被排除在評選標的之外,不同系列作品則不在此限)。
2.
報名時請務必填妥希望會面的專家排序(詳如表單),大會除了將盡力妥適安排,為使活動順利進行,同時也將保有最終的排序決定權。專家面對面的時間為5/10(六)及5/11(日)兩天,請參加者務必預留上述的時段。每位參加者將可與5位/8位專家(依報名項目)進行面對面交流,每場的交流時間為20分鐘。
3.
為方便參加者事前準備,同時提高翻譯與交流品質,所有專家均分別標示有使用的語言,若有相關的轉譯需要,請務必自備翻譯人員。
4.
為使最佳作品獎 (Best Portfolio Review Award) 的評選工作順利進行,請參加者務必將報名之完整系列作品,以及相關中英文簡歷、創作說明,於下列三個時段,集中放置於指定處所供評審團審閱之用:
※ 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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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者未將作品於指定時間放置於指定處所,將視為放棄參選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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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發最佳作品獎 (Best Portfolio Review Award)一位,獎金美金2000元及獎品。評審團特別獎 (Special Jury Award)至多二位,獎金美金1000元及獎品。同時分別獲得兩年內,於台灣也趣、朝代、德鴻藝廊,擇一舉辦個展的機會。(展出藝廊採抽籤方式決定,展品製作、運輸、佈展相關費用由創作者自理,藝廊負責場地提供、文宣製作、開幕/講座等活動辦理。相關未盡事宜則由雙方善意協商辦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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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京Photographer’s Gallery、Place M Gallery藝廊的營運代表,將從所有參賽者中分別挑選一位創作者,於獎項公布兩年內赴東京展出。(展品製作、運輸、旅宿、佈展相關費用由創作者自理。藝廊方負責場地提供、文宣製作、開幕活動辦理。相關未盡事宜則由雙方善意協商辦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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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會預定於5/11(日) 16:00 – 19:00,於評選會場,開放參賽作品與美術館、藝廊、出版社、策展人、評論者、研究者、創作者、收藏者間的公眾交流,若不便參加請務必於開始前,先行將作品取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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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發生天災、疫情等嚴重影響民眾安全及活動進行之不可抗拒因素,主辦單位將保有決定延期或取消活動之權利。若活動因前述不可抗拒因素而取消,主辦單位得在扣除部分行政作業費用後,將餘額退費予參加者。
